Alcoholic—-俺就好那一口
14 07 2009年我把Alcoholic翻成“俺就好那一口” 。
我喜欢喝酒,是有基因的。小时候就听父亲说我爷爷的两位兄长喝酒的故事,大哥越喝脸越白,从来不醉,二哥越喝脸越红,不醉不归。大哥留学美国斯坦佛,获PH.D. in Education (教育学博士学位),回国报效,曾任武汉大学文学院院长。二哥留学德国,学习印染技术,在德国游学七年,获Dr. Alcoholic。回国后,正巧大哥在北京因病住院,家里人派他去探望,在病房里巧遇大嫂的侄女,一见钟情,自降一辈,要娶张家的姑娘。我曾祖父是开明人士,修书一封,亲自提亲,说什么高攀张家云云,张家非常高兴,把女儿嫁给了二哥,他们的儿子,我的堂叔,生化学家,八十年代入主美国名人录,现在已经从梅尔诊所退休了。
我可能遗传了老二的基因,半杯红酒就能让我脸红。时不时的还会酒精过敏,喝一点点就会眼前发黑,这是失去知觉前的症状。
可是,俺就好那一口。为了这一口,当别的留学生都在餐馆里当委屈死(waitress)的时候,俺在餐馆里,干的是调酒的行当,为了这,还被迫抽了大量的二手烟。
都说近水楼台先得酒,可惜老板天天象盯贼一样盯着酒吧,再说俺还有那酒精过敏的毛病,一喝酒就没法完成革命工作,所以,调酒的那会儿,俺光看别人HIGH(喝高)来着。
俺现在不干调酒的行当了,俺准备在自己家里装了个酒吧,一个吧台,一张小桌,可供5人同时喝酒。吧台边上,有澡堂有茅房有宿舍有卡拉OK,地面是塑料地板。喝酒一定要尽兴,在喝不死的情况下,得让人喝个够。所谓,把酒当歌,人生几何。
柳蝉
Monday, July 25, 2005 11:39 AM
(昨堂姐姐夫夫来访,在家里搜出红酒5瓶,白酒一瓶,大醉而归,其间给堂哥堂嫂打电话无数述说家事,故撰文记之。)
“我爷爷俩兄弟”的说法会让人迷惑,以为“俩兄弟”指的是“我爷爷”和“我爷爷”的一个兄弟。
是不是初稿有人有这个疑问,所以加了“(注:我爷爷行三)”?
看到这个注之前,我在想,“俩兄弟”怎么都是Ph.D呢,前面《爷爷》刚说了爷爷只拿到硕士。
如果写成“我爷爷的两位兄长”,就不用加注了。
谢谢,那个加注确实看着别扭。你真是蛮严谨的,很让人佩服。
There is no degree in Germany with name “Ph. D in ….”, only for example
“Dr. med”, “Dr.-Ing”, “Dr. rer. nat. “. The last is very close to “Ph. D”
谢谢,改过来了。他在德国喝了7年酒,自然是石门学位都没拿到。不过印染技术还是有的。
你的文章写的满有意思,很有生活气息的。
谢谢您的鼓励,灵感都是鼓励出来的。
很少就到喜欢喝酒的女士,厉害。